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师德高尚、教学效果卓优、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树立爱生重教标兵,激发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热情,根据《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923号),决定开展十一届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永平奖教金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提名奖三类奖项,奖金分别为每人100元、20元和10万元。三类奖项获奖总人数10名,其中:杰出教学贡献奖不超过2教学贡献提名奖4名。

二、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工作)10年及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浙江大学优秀教师。注重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

每位教师有2次参评资格,但曾获杰出教学贡献奖者不再参评。学校现任中层及以上领导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参评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的,还应在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共16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通过各学部、学工部门推荐。其中校设研究机构等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按其学科所在院系归口所属学部推荐,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归口学工部推荐

学部推荐程序:学院(系)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对人选进行民主评议综合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情况,征求党支部意见,经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到学部学部审核推荐人选材料,通过党委教师工作部对人选进行师德师风核查公示相关申报材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集体研究确定2名推荐人选(需排序),公示1周无异议后,于420前按照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的要求,报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工部门推荐程序:学工部门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对人选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党委教师工作部对人选进行师德师风核查,公示相关申报材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集体研究确定2名推荐人选(排序),公示1周无异议后,于420前按照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的要求报秘书处。

2. 教育教学评估和网络投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对16位推荐人选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秘书处16位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永平奖评选网(http://rsc.zju.edu.cn/ypjjj/)上进行展示,并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由全校教职工(含退休教师)、学生进行网络实名投票。投票结果提交遴选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供评委决策参考

3.遴选委员会提出获奖推荐人选。学校召开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会议,候选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学生到场介绍。经充分评议,提出永平奖教金推荐人选共10名,向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推荐。

4.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建议人选。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代表对遴选委员会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估。学校召开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推荐人选到场介绍。经充分评议后,提出永平奖教金各奖项的建议名单。

5.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获奖人选。学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和教学贡献提名奖的获奖人选。

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学校对第十一届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提名奖获得者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部学院、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推荐工作,把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的一线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2.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永平奖教金的评选工作。人才工作办公室、本科生院、学工部门和发展联络办公室分别做好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中的院士代表、教师代表、本科生代表研究生代表校友代表的推荐工作,并协助代表对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评估;党委宣传部做好评选相关宣传工作;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做好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总务处做好评奖过程中的有关保障工作;信息技术中心做好评选相关技术支持等

3.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红  

电话:88206539   

邮箱:hongwoo@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03-1

 

附件1.推荐材料要求 

        2.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


 

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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