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由所在学院(系)对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后向相应学部及学工部门推荐。各学部及学工部门评议、公示后,向学校各推荐2 位人选,并将相关材料上报秘书处办公室。

    2.秘书处办公室将 16 位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在永平奖教金评选网上公布,并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公开接受全校师生评议。

    3.遴选委员会召开会议,综合推荐材料及网络评议情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和永平教学贡献奖共6名推荐人选,以及4 名永平教学贡献提名奖推荐人选。

    4.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遴选委员会推荐意见、评选材料、网络评议情况、各位委员评议情况等,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永平教学贡献奖、永平教学贡献提名奖的建议人选。

    5.秘书处办公室将永平奖教金各奖项建议人选名单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发文表彰。